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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专利申请
发表日期:2015年3月25日    文章编辑:金华注册公司    浏览次数:9812
美国专利申请
一、美国专利类型
  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而没有实用新型专利。
  1、美国发明专利: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2、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3、植物新品种专利: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包括耕种培养之变化、变种、混合及新发现之植物种苗者,得依本法规定取得专利,但块茎突起繁植或野生植物不在此限。

二、美国专利申请途径
   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
  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
  2、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
  3、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

三、美国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美国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1、说明书、请求专利部份及图
    2、宣誓书及委托书
    3、小个体申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2)主张优先权:
    如果同一发明(或外观设计)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则应在第一件国外申请案申请日起(包括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专利局申请(如是外观设计,则为半年)。
 (3)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英国专利申请
一、简要说明
   英国是欧盟进出口的门户,且英国专利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生效:香港, 新加坡等东南亚及广大之华侨市场, 以及乌干达、 安哥拉、 坦桑尼亚, 等四十三国, 一旦英国专利核准, 只要前往这些英联邦国家登记即享有专利权, 是国外专利申请中最经济、最实惠、最有效之申请国。

二、发明专利
(一)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二)审查程序:
             1.审查制。
             2.申请日起6个月内必须提请新颖性调查。
             3.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公开。
             4.实体审查需于早期公开后6个月内提出请求。
相关事项:英国发明专利在部分大英国协之国家可得到保护。

三、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5年。
(二)审查程序:1.注册制。    2.相对新颖性。
(三)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每5年缴纳一次。
(四)相关事项:
1.英国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大英国协之国家可得到保护。
2.无法单独使用或纯功能性的造形设计无法取得外观设计专利

欧洲专利申请
一、简要说明
   欧洲专利局(EPO)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2年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欧洲地区的专利审批工作。
   欧洲共体25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欧共体国家有:奥地利、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芬兰、丹麦、希腊、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爱尔兰、塞普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尔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二、欧洲专利特点
   欧洲专利局的正式工作语言为英语、德语和法语,欧洲专利申请可采用其中一种语言。 通过欧洲专利局在欧洲国家获得专利权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
   1.依照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以指定多国获得保护。一项欧洲专利可以在任何一个或所有成员国中享有国家专利的同等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简化在多国单独提交专利申请的手续,节约开支,方便申请人;
   2.欧洲专利是按照统一的法律审查批准的。不会因为各国专利法在程序和审查要求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后果,给申请人以安全感;
   3.欧洲专利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有保证,要比逐个国家申请程序既快又节省开支,特别是商业上能提高发明的价值;
   4.欧洲专利局采用英、法、德三种语言,对申请人有较大的选择使用语言的自由,从而也减少了逐一国家以不同语言申请的费用;
   5.欧洲专利局采用检索与审查分开进行的程序,既有利于申请人对专利申请及时处理,也有利于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协调,方便了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三、专利申请类型:
   1、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四、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
   3、专利有效期: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算20年为止。 申请日起算5年有效期,期满后可延展4次,每一次5年,最多可保护25年


德国专利申请
一、德国发明专利
(一)德国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宣誓书(可后补)。

(二)德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三)德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审查制。
  2).有新颖性调查。
  3).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四)德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前开始每年缴交。

(五)德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二、德国新型专利

(一)德国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

(二)德国新型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三)德国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注册制。
  2).可另行请求新颖性调查。

(四)德国新型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4、7、9年前缴交。

(五)德国新型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日本专利申请
一、日本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发明专利(特许)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案)
(3)外观设计专利(意匠)

二、专利期限
(1)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申请日起二十年。
(2)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六年。
(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自注册日起二十年

三、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开申案内容,并须于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审。
(2)实用新型专利:此专利采登记制,无须实审即可获得专利权,4~6个月内准予注册。
(3)外观设计专利:采取实审主义,13个月着手实审。

四、申请专利申请提供文件
(1)委托书及委托合同
(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拟申请专利的类别;申请国别;原申请日、号、申请专利类别;是否要求优先;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
(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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